第1条 目的
本条款旨在就 WADIDU(以下称“本公司”)以 MAKEDOL 名义提供的美容项目预约中介服务(以下称“本服务”)的使用,约定本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责任范围。
适用于 MAKEDOL 预约中介服务的条款。
本条款旨在就 WADIDU(以下称“本公司”)以 MAKEDOL 名义提供的美容项目预约中介服务(以下称“本服务”)的使用,约定本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责任范围。
1.“用户”指使用本服务的人,不论是否注册账号。 2.“门店”指为用户提供美容项目的美容机构及其施术人员。 3.“项目”指门店向用户提供的美容服务。 4.“预约”指用户与门店之间就项目的时间与内容达成一致。 5.“中介”指本公司接收用户的需求并转达门店、协调时间,以促成预约的行为。
本条款自在本服务页面公示之日起生效。 本公司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范围内变更本条款。变更时,将载明适用日与变更事由,并自适用日前 7 日起在页面公告;对用户不利的变更,自适用日前 30 日起公告。 不同意变更的用户可停止使用本服务。适用日之后继续使用的,视为同意变更。
本公司提供的内容仅限于: 1. 接收用户希望的项目、时间与条件 2. 将其转达门店并确认是否可行 3. 协调时间,并将确定内容告知用户 4. 在语言上协助用户与门店沟通 项目本身由门店以自身责任与费用提供。本公司不实施项目,不代理门店,也不保证门店的履行。
本公司是用户与门店之间交易的中介方,并非交易的当事人。 关于项目的合同成立于用户与门店之间。本公司并非该合同的当事人,因此对下列事项不承担责任: 1. 项目的内容、质量、安全性与结果 2. 门店提供的信息(价格、营业时间、可否施术、照片等)的准确性 3. 门店是否履行预约以及履行的程度 4. 施术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5. 因门店原因造成的预约取消、变更或延迟 但本公司在中介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用户受到损害的,不在此限。
本公司就本服务的使用,不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。 项目费用由用户在当天直接支付给门店。本公司不收取、不保管、不结算该款项,也不提供支付方式。门店接受的支付方式及其条件由门店决定。 因本公司不持有款项,故无法成为退款主体。款项的返还由用户与门店之间处理。 页面显示的金额为门店登记价格的原样呈现,并非本公司确定或担保的金额。施术过程中可能因发质、长度等因素导致最终金额变动,该判断由门店作出。
用户通过页面提交需求属于预约申请,其本身并不构成预约成立。 预约于门店确认该时间与内容可以施术、且本公司向用户告知确定之时成立。 如存在门店方面的情况、信息不准确或其他不得已事由,本公司可拒绝或中止对该申请的中介。
预约确定前,用户可随时取消申请,本公司与门店均不就此收取任何费用。 确定后的取消与变更依门店的政策处理。本公司将用户的请求转达门店,并告知结果。 用户未按确定的预约到店(爽约)的,门店可依其规定限制此后的预约;反复发生时,本公司亦可限制其使用本服务。 因本公司不持有款项,取消所涉金钱的返还由用户与门店之间处理,而非由本公司处理。
用户应遵守下列事项: 1. 准确提供预约所需信息 2. 事先告知过敏、头皮或皮肤敏感、妊娠等可能影响施术安全的情况 3. 不冒用他人信息或冒充他人 4. 不反复或自动查询本服务,不妨碍其正常运行 5. 按确定的预约到店;如确有困难,事先告知 因未告知第 2 项情况而产生的后果,本公司不承担责任。
本服务无需账号亦可使用。账号用于集中查看历史预约并接收权益。 账号的邮箱与密码由用户自行管理;因管理疏忽产生的后果,除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,本公司不承担责任。 用户可随时要求删除账号。
本公司可提供将造型合成到用户上传照片上的功能。 合成结果为参考图像,不保证实际施术结果。实际结果因发质、施术条件与施术者判断而异。 用户仅可上传自己拥有权利或已获得使用同意的照片。因未经许可上传他人肖像或作品而产生的纠纷,本公司不承担责任。
本公司无偿提供本服务,并可根据运营或技术需要变更或中断其全部或部分。 计划中断时,本公司将在可能范围内事先告知。但因系统故障、停电、自然灾害、第三方服务故障等不得已事由的,可事后告知。 对于无偿提供的服务因变更或中断产生的损害,除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,本公司不承担责任。
本公司在不向用户收取对价的情况下提供中介服务。 对于自然灾害、停电、通信故障、门店原因、用户原因等超出本公司控制范围的事由所致损害,本公司不承担责任。 本公司对用户通过本服务获取的信息及选择门店的结果不承担责任,亦无义务介入用户与门店之间或用户与第三方之间的纠纷。 本条任何内容均不限制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产生的责任,以及依法不得排除的责任。
本服务所刊载的文字、图像、商标与页面设计等权利,归本公司或合法权利人所有。 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,用户不得复制、分发、传输或以营利为目的使用。 门店提供的照片与信息的权利归该门店或合法权利人所有,本公司经门店同意后予以刊载。
本条款及本服务的使用适用大韩民国法律。 本公司与用户之间发生争议时,当事人应本着诚信协商解决。协商不成的,可向依《民事诉讼法》确定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。 本条款部分条款被认定无效的,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。
本文件自生效日起适用。修订内容将至少提前 7 天在本页面公告;对用户不利的变更将至少提前 30 天公告。
本条款为法务审核前的草案。条款可能因审核结果而变更,变更时将依第 3 条提前公告。